蒙古國現行立法的特點:刑罰人道主義原則,體現實行過限理論,在總則中明確規定連累犯,明確規定生產和調查研究中的合理風險行為不構成犯罪,60歲以上的人犯罪不適用死刑,行刑社會化程度高,設立了有利於罪犯改造的前科消滅制度等。蒙古國第一個《刑法修正案》規定了免除刑事責任的刑事和解制度。這些先進的刑法理念,對於我國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構建和諧社會都有重要的啟示。
蒙古國原稱蒙古人民共和國,其現行刑法是2002年9月1日實施的《蒙古國刑法典》。
蒙古國現行立法的特點:刑罰人道主義原則,體現實行過限理論,在總則中明確規定連累犯,明確規定生產和調查研究中的合理風險行為不構成犯罪,60歲以上的人犯罪不適用死刑,行刑社會化程度高,設立了有利於罪犯改造的前科消滅制度等。蒙古國第一個《刑法修正案》規定了免除刑事責任的刑事和解制度。這些先進的刑法理念,對於我國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和構建和諧社會都有重要的啟示。
蒙古國原稱蒙古人民共和國,其現行刑法是2002年9月1日實施的《蒙古國刑法典》。
蒙古國教育特點是:
1、在教學模式上,蒙古的學習時間少,但是課堂效率高,更重視的是學生自主學習能力,培養學生靈活、積極主動地思維。而且是小班制教學,能夠充分的照顧到每個學生的特點和個性,讓學生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華;
2、 在考試方面也比較靈活,不是一考定終身的機制,而是為了讓學生尋找自身的不足,讓自己有更好的發展,更好的認識自己,更加充分的發揮自己的天賦和特長;
3、在教學模式上,蒙古及其重視對個人創造力的培養,注重動手、創新的能力。讓學生主動參與,經常是小組討論,鼓勵學生多提出新問題,鼓勵學生積極地走出校外,參與社會活動,增加實踐經驗。
增值稅是以商品,含應稅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作為計稅依據而徵收的一種流轉稅。
特點:1、徵稅範圍廣,稅源充裕;
2、實行多環節徵稅,無重複徵稅;
3、具有“中性”效應;
4、稅收負擔具有轉嫁性;
5、採用購進扣稅法,憑增值稅專用發票進行稅款的抵扣;
6、分別納稅人採用不同的計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