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電池在規定條件,包括放電強度、放電電流及放電終止電壓,下放出的電量多少或放電時間長短稱為蓄電池容量;汽車蓄電池是一個可逆的直流電源,既能將化學能轉換為電能,也能將電能轉化為化學能,它與發電機並聯;影響容量大小的因素有,活性物的多少,極板的厚度,極板面積,活性物的空隙率,極板中心距,放電電流的大小,放電終止電壓,電解液的密度,及電解液的溫度等。
蓄電池在規定條件,包括放電強度、放電電流及放電終止電壓,下放出的電量多少或放電時間長短稱為蓄電池容量;汽車蓄電池是一個可逆的直流電源,既能將化學能轉換為電能,也能將電能轉化為化學能,它與發電機並聯;影響容量大小的因素有,活性物的多少,極板的厚度,極板面積,活性物的空隙率,極板中心距,放電電流的大小,放電終止電壓,電解液的密度,及電解液的溫度等。
區別:1、電池容量是衡量電池效能的重要效能指標之一,它表示在一定條件下電池放出的電量,即電池的容量,通常以安培·小時為單位。電池容量按照不同條件分為實際容量、理論容量與額定容量。電池容量是指電池儲存電量的大小。2、額定容量是指銘牌上所標明的電機或電器在額定工作條件下能長期持續工作的容量。通常對變壓器指視在功率,對電機指有功功率,對調相裝置指視在功率或無功功率,變壓器的視在功率是指變壓器傳遞的總功率,有功功率和無功功率是根據負荷的特性改變的,視在功率的單位是VA(伏安),有功功率是W(瓦),無功功率是Var(乏)。3、額定容量是指主分接下視在功率的慣用值。如在變壓器銘牌上規定的容量就是額定容量,它是指分接開關位於主分接,是額定空載電壓、額定電流與相應的相係數的乘積。
鋰電池的容量是指額定容量和實際容量,它的實際容量是指電池在一定放電條件下放出的實際電量。額定容量是指電池在設計與製造時規定的電池在一定放電條件下,應該放出的最低限度電量。
鋰電池是一類由鋰金屬或鋰合金為正/負極材料、使用非水電解質溶液的電池。1912年鋰金屬電池最早由GilbertN.Lewis提出並研究。20世紀70年代時,M.S.Whittingham提出並開始研究鋰離子電池。由於鋰金屬的化學特性非常活潑,使得鋰金屬的加工、儲存、使用,對環境要求非常高。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鋰電池已經成為了主流。鋰電池大致可分為兩類:鋰金屬電池和鋰離子電池。鋰離子電池不含有金屬態的鋰,並且是可以充電的。可充電電池的第五代產品鋰金屬電池在1996年誕生,其安全性、比容量、自放電率和效能價格比均優於鋰離子電池。由於其自身的高技術要求限制,只有少數幾個國家的公司在生產這種鋰金屬電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