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士證報考需要的條件有: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士職務滿5年;2、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3、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藥士證的考試科目是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藥士的工作內容有:1、指導並參加藥品調配、製劑工作;2、負責藥品檢驗鑑定和藥檢儀器的使用保養;3、參加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
藥士證報考需要的條件有:1、取得藥學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士職務滿5年;2、取得藥學專業專科學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3、取得藥學專業本科學歷或碩士學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藥士證的考試科目是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藥士的工作內容有:1、指導並參加藥品調配、製劑工作;2、負責藥品檢驗鑑定和藥檢儀器的使用保養;3、參加科學研究和技術革新。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憲法和法律。
2、有良好的醫德醫風和敬業精神。
3、有藥學專業中專或專科學歷。
4、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1年。
報名條件中學歷或學位的規定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的當年年底,比如報名參加2019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人員,學歷取得日期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截止2018年12月31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不受單位性質和戶籍的限制,均可根據本人所從事的工作選擇報考專業類別參加考試。
1、符合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按照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規定的程式和要求完成報名。參加考試人員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在指定的日期、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中央和國務院各部門及所屬單位、中央管理企業的人員,按屬地原則報名參加考試。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居民申請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參照《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辦理。
2、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和獲准在我國境內就業的外籍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執業藥師職業資格考試:
(1)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專學歷,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5年;
(2)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3年;
(3)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碩士學位,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滿1年;
(4四)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專業博士學位;
(5)取得藥學類、中藥學類相關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在藥學或中藥學崗位工作的年限相應增加1年。
(6)大專及以上的學歷和學位包括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網路遠端教育等所頒發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工作年限均以畢業時間為準,畢業前的實習時間不計算在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