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1936年召開的第八次蘇維埃代表大會,通過了蘇聯新憲法。新憲法規定,蘇聯是工農社會主義國家,它的經濟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所有制,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它的政治基礎是各級勞動者代表蘇維埃。新憲法的頒佈,標誌著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在蘇聯的確立,也標誌著斯大林時期高度集中的社會主義經濟政治體制的形成。
簡介:1936年召開的第八次蘇維埃代表大會,通過了蘇聯新憲法。新憲法規定,蘇聯是工農社會主義國家,它的經濟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所有制,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它的政治基礎是各級勞動者代表蘇維埃。新憲法的頒佈,標誌著社會主義基本制度在蘇聯的確立,也標誌著斯大林時期高度集中的社會主義經濟政治體制的形成。
蘇聯解體對社會主義國家的影響:
1、標誌著二戰以來的兩極格局的瓦解,世界朝著多極化方向發展;
2、社會主義遭受重大挫折,各國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但以中國為首的社會主義各國正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
總結蘇聯解體的經驗教訓:
1、建設社會主義必須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努力把經濟建設搞上去,不斷提高人民的物質和文化生活水平;
2、社會主義國家必須不斷深化改革,以解放生產力。同時,在改革中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方向,堅持馬克思主義的指導地位不動搖;
3、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以保障經濟建設,要搞好執政黨的自身建設,堅持黨的群眾路線。
1、蘇聯包括俄羅斯、烏克蘭、白俄羅斯、烏茲別克、哈薩克、喬治亞、亞塞拜然、吉爾吉斯斯坦、塔吉克、土庫曼、亞美尼亞、摩爾多瓦、立陶宛、愛沙尼亞、拉脫維亞15個社會主義加盟共和國,巴什基爾、布里亞特、達格斯坦、卡巴爾達-巴爾卡爾,卡爾梅茨達、卡累利阿、科米、馬裡、莫爾多瓦、北奧塞梯、韃靼、圖瓦、烏德穆爾特、切切諾-印古什、楚瓦什、雅庫特、阿布哈茲等20個自治共和國,8個自治州,10個自治區和129個邊疆區或州。 1940-1956年,還包括卡累利阿—芬蘭加盟共和國,這個時期的加盟共和國總數是16個。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解體後,在亞洲和歐洲分別分裂出8和7個國家。
2、亞洲部分包括:烏茲別克共和國、哈薩克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塔吉克共和國、亞美尼亞共和國、土庫曼、亞塞拜然共和國、“納戈爾諾-卡拉巴赫共和國”、喬治亞、“哈布哈茲共和國”、“南奧塞梯共和國”。歐洲部分包括:俄羅斯聯邦、烏克蘭、白俄羅斯共和國、摩爾多瓦共和國、“德涅斯特河沿岸共和國”、立陶宛共和國、愛沙尼亞共和國、拉脫維亞共和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