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土地糾紛調解時必須遵循四條原則:
①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明確責任。調解不是“和稀泥”,必須以事實為根據,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明確雙方應承擔的責任。
②依照法律、法令、政策進行耐心細緻的說服工作,法律、法令、政策是解決土地爭議的準繩,雙方都要遵守。
③調解過程既要有原則性,又要有靈活性。即在分清是非、堅持法律、政策規定原則基礎上,具體考慮雙方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解決。
④爭取有關部門的配合與支援,土地爭議涉及到有關各方的,要主動與他們聯絡,聽取他們意見,取得他們的配合與支援,妥善解決問題。
彩禮糾紛處理應該遵循的原則是:
1、要依所給付財物的性質是否屬於彩禮而區別對待;
2、適用過錯原則;
3、維護子女的利益;
4、對同居關係引起的彩禮糾紛應慎重審查;
5、對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引起的彩禮糾紛,前提是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未共同生活。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1、醫囑必須經醫生簽名後才有效,一般不執行口頭醫囑。
2、處理醫囑時,應先急後緩,即先執行臨時醫囑,再執行長期醫囑。
3、對有疑問的醫囑應查詢清楚後執行。
4、醫囑需每班、每日核對,每週總查對,查對後籤全名。
5、凡需要下一班執行的臨時醫囑要交班,並在護士交班記錄上註明。
6、凡是寫在醫囑本上而又不需執行的醫囑,不得貼蓋、塗改,應由醫生在該項醫囑欄內用紅筆寫取消,並簽名及註明取消時間,並在醫囑後用藍鋼筆簽名。
處理醫囑時的注意事項:
1、醫囑必須經醫生簽名後才有效。
2、對有疑問的醫囑應查查詢清楚後執行。
3、醫囑及執行時間的寫法以24h計。
4、凡已寫在醫囑本上而又不需執行的醫囑,不得貼蓋、塗改,應由醫生用紅筆寫“取消”,並在醫囑後用藍鋼筆籤全名。
5、醫囑應每班查對、醫`學教育網蒐集整理每週總查對一次。
6、凡需要下一斑執行的臨時醫囑要交班,並在護士交班記錄上註明。
1、隨機性首要原則隨機原則,即貨物抽用評定整批商品品,應加任何選擇,按隨機原則抽取。
2、代表性抽整批商品所取全部別品集代表整批,應別品代表整批,別份高低,抽取足夠份,其平均數即接近整批商品平均質量抽必須具足夠代表性,否則檢驗即使運用先進技術裝置,能準確檢驗結,商品質量做錯誤評定。
3、行性抽數量 ...
貨物組託要遵循原則:層與層之間交叉碼放,可以增加穩定性。
貨物組託:
貨物組託是把小件的或不規則的貨物拼放在一個標準的托盤上,以提高貨物裝卸,運輸的速度;托盤是物流產業中最為基本的集裝單元;托盤標準化是提高托盤系統效率的必要條件,只有托盤標準化了,其他裝置的規格才能協調從而提高物流系統的整體效率。 ...
遵循曬因地制宜選擇植物種類庭院木本花丼的栽培,要根據建築物的風格,花丼植物的生態習性,主人的愛好以及住宅的採光、通風、朝向等條件,合理規劃設計,因地制宜選擇植物種類。以鄉土植物為主進行地栽,或部分盆栽。如住宅向北,光照不足的庭院,可以配植桂花、貼梗海棠、杜鵑花等耐陰的花木;住宅向南、光照充足的庭院,就要培 ...
遵循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原則,以及孩子十週歲以上參考孩子意願原則。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6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 ...
1、權威性原則。強調內部審計權威性的意義在於:只有保證內部審計的權威性,才能從根本上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才能合理地保證內部審計的公正、客觀。權威性和獨立性的提高也為內部審計人員卓有成效地履行其職責,發揮內部審計的作用提供了條件。
2、經濟性原則。內部審計要對企業集團中各層次的管理當局提供諮詢,使其經 ...
合同須遵循的原則有自願原則,意思表示一致原則;權利義務平等原則,合同的擬定只要符合合同必要條款和此種合同特別條款就沒問題,其中要注意付款方式、違約責任、權利義務、合同的解除終止等條款。還有解決糾紛的條款都要有,如果還有未想到的可以在履行過程中補充約定。 ...
企業為了正確核算產品成本,充分發揮成本核算的作用,在產品成本 核算中,除遵循會計核算的一般原則,如可比性原則、客觀性原則、實質 重於形式的原則、重要性原則等之外,還應符合各項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