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假廣告罪的法律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廣告經營的管理制度。
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廣告管理法規,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
3、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構成。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實的廣告而故意作虛假宣傳。過失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虛假廣告罪,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
虛假廣告罪的法律特徵:
1、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廣告經營的管理制度。
2、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國家廣告管理法規,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
3、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和廣告發布者構成。
4、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不真實的廣告而故意作虛假宣傳。過失不構成本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虛假廣告罪,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
虛假廣告罪立案標準,法律規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違法所得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
(二)給單個消費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萬元以上的,或者給多個消費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累計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三)假借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名義,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致使多人上當受騙,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四)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兩年內因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
(五)造成人身傷殘的;
(六)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規定,虛假廣告罪,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
侵犯商業秘密罪的法律特徵:
(一)、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體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體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其它組織。
(二)、侵犯商業秘密罪的主觀方面主觀方面故意的,構成犯罪。
(三)、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客體是商業秘密。
(四)、侵犯商業秘密罪的客觀方面是指行為人實施了侵犯商業秘密的行為。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侵犯商業秘密罪,是指以盜竊、利誘、脅迫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權利人的商業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獲取的商業秘密,給商業秘密的權利人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