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開發票罪的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虛開發票罪的量刑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違反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並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的稅款數額不同,量刑標準會有所不同。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款數額達到10000元,或是使國家稅款被騙取達5000元的,會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基準刑為6個月有期徒刑;
根據虛開的稅款數額來計算刑期,虛開數額每增加30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的數額每增加15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款數額達到10萬元,或是使國家稅款被騙取達5萬元的,就屬於虛開數額較大的將會被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準刑為三年有期徒刑;
根據虛開的稅款數額來計算刑期,虛開數額每增加60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的數額每增加3000元,增加一個月刑期;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稅款數額達到50萬元,或是使國家稅款被騙取達30萬元的,就屬於虛開稅款數額巨大,依法將會被處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虛開數額每增加10000元,或使國家稅款被騙取的數額每增加5000元,那麼將增加一個月刑期。
虛開發票罪的量刑為:犯此罪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零五條
虛開本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以外的其他發票,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