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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資租賃物質量瑕疵由誰擔保

融資租賃物質量瑕疵由誰擔保

  融資租賃物質量瑕疵一般由出賣人承擔,但有下列情況的,則有出租人承擔:

  1、出租人明知租賃物有瑕疵而未告知或者因重大過失不知有瑕疵的;

  2、出租人與出賣人有密切關係的;

  3、承租人無法或者不能直接向出賣人索賠的。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243條,融資租賃合同的租金,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根據購買租賃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潤確定。

需要運輸的標的物的風險由誰承擔

  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後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出賣人出賣交由承運人運輸的在途標的物,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毀損、滅失的風險自合同成立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第一百四十五條規定,當事人沒有約定交付地點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二款第一項的規定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後,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由誰組織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勘查、設計單位工程專案負責人和施工單位技術、質量部門負責人進行工程驗收。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房屋質量問題賠償

  房屋質量問題由開發商賠償。房屋出現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的話,是由開發商來承擔責任的。保修期是工程竣工之後,承包人對該竣工工程負責保修的期限。保修期的時間在承包合同中規定。   【法律依據】   《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30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購買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 ...

工程質量檢測組織驗收

  專案正式竣工驗收由建設單位組織,驗收組由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和其他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驗收組可下設若干個專業組。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後,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 ...

專案工程質量問題負責

  根據《合同法》第281條規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建築法》第58條規定,建築施工企業對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建築施工企業必須按照工程設計圖紙和施工技術標準 ...

租賃租賃期間的收益歸所有

  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在租賃期間因佔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這是由租賃合同的性質決定的。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佔有、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有些情況下,承租人租賃的直接目的就是為了獲得收益,如為生產經營租賃機器裝置、為商業貿易租賃營業場所等,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 ...

租賃期間的維修責任承擔

  由雙方約定,未約定的,由出租人承擔。根據《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21條的規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損壞或合同約定由出租人修繕的,由出租人負責修復。不及時修復,致使房屋發生破壞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財產損失或者人身傷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租用房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修繕責任由雙方當事人在租賃合同中約定。 ...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單位工程竣工驗收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建設單位收到工程驗收報告後,應由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設計、監理等單位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法律依據】   《建築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築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築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並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 ...

高空墜砸傷車應該來賠償

  高空墜物砸壞車輛的,應當由墜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擔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