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中酒精含量16毫克每一百毫升不構成酒駕。《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不足80毫克的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為醉酒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血液中酒精含量16毫克每一百毫升不構成酒駕。《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毫克,不足80毫克的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為醉酒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第四款規定: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當前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酒精含量經檢測每一百毫升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要大於或者等於二十毫克,小於八十毫克屬於酒後駕駛。醉酒駕駛的酒精含量則要是每一百毫升的血液裡的酒精含量要大於或者等於八十毫克。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會被暫扣六個月的機動車駕駛證和罰款一千元到兩千元。醉酒駕駛的會直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車輛駕駛醉酒駕車的測試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GB19522—2004)中規定,該規定指出,飲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20mg/100ml,小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醉酒駕車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
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為醉酒駕車。
1、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20毫克就算酒後駕駛。車輛駕駛人員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於或者等於80mg/100mL的駕駛行為成為醉駕。
2、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3、醉酒駕車的判定標準:酒精含量大於(等於)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為屬於醉酒駕車。根據國家《車輛駕駛人員血液、呼氣酒精含量閾值與檢驗》規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達到20-80毫克的駕駛員即為酒後駕車,80毫克以上認定為醉酒駕車。
202x酒駕和醉駕的酒精含量標準 初犯醉駕新規定202x標準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