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時不吃東西的時候全血血糖為3.9~6.1毫摩爾/升(70~11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含量為3.9~6.9毫摩爾/升(70~125毫克/分升)。
① 用餐過後1小時:血糖6.7-9.4毫摩/升。頂多也不越過11.1mmol/L(200mg/dl)② 用餐過後2小時:血糖含量≤7.8毫摩/升。
①孕婦不吃東西血糖含量不超過5.1mmol/L②孕婦用餐過後1小時:餐後1小時血糖值一般用來檢測孕婦糖尿病檢測中,權威資料表示孕婦用餐過後1小時不能超過10.0mmol/L才是血糖含量的正常水平。
平時不吃東西的時候全血血糖為3.9~6.1毫摩爾/升(70~11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含量為3.9~6.9毫摩爾/升(70~125毫克/分升)。
① 用餐過後1小時:血糖6.7-9.4毫摩/升。頂多也不越過11.1mmol/L(200mg/dl)② 用餐過後2小時:血糖含量≤7.8毫摩/升。
①孕婦不吃東西血糖含量不超過5.1mmol/L②孕婦用餐過後1小時:餐後1小時血糖值一般用來檢測孕婦糖尿病檢測中,權威資料表示孕婦用餐過後1小時不能超過10.0mmol/L才是血糖含量的正常水平。
血糖正常值參考:
空腹小於6.2,餐後兩小時低於7.8
空腹血糖正常值:
正常指數為3.9-6.1mmol/L(毫摩爾),血糖指數應小於6.2。空腹血糖如果重複兩次測試均高於正常值,大於或等於6.7,一般可確診為糖尿病。
餐後血糖正常值
(餐後兩小時):正常指數為3.9-7.8mmol/L(毫摩爾),血糖指數應低於7.8。餐後兩小時血糖如果重複兩次測試均高於正常值,一般可確診為糖尿病。若結果大於或等於7.8還需進一步做糖耐量測試才能診斷。
1、一般空腹全血血糖為3.9~6.1毫摩爾/升(70~11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為3.9~6.9毫摩爾/升(70~125毫克/分升)。
2、空腹全血血糖≥6.7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7.8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2次重複測定可診斷為糖尿病。
3、當空腹全血血糖在5.6毫摩爾/升(100毫克/分升)以上,血漿血糖在6.4毫摩爾/升(115毫克/分升)以上,應做糖耐量試驗。
4、當空腹全血血糖超過11.1毫摩爾/升(200毫克/分升)時,表示胰島素分泌極少或缺乏。因此,空腹血糖顯著增高時,不必進行其它檢查,即可診斷為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