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法》規定行政處罰的追訴時效期限為二年,凡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則不再予以追究。至於其他法律另有特別規定的,則以該特別規定所確定的期限為準。關於時效期間的起算時間,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從違法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
追訴時效適用的是刑事犯罪,而不是行政案件,所以行政許可糾紛不適用追訴時效,而行政訴訟的時效為十五日或者6個月。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複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複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複議機關逾期不作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在複議期滿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作出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因不動產提起訴訟的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為作出之日起超過五年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處罰追究時效是二年。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第一款規定: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這就是說,行政處罰時效一般為2年,超過2年就不再處罰,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的,則從其規定。如果其他法律對行政處罰時效做出多於2年或少於2年的規定,則按其他法律的規定執行,不再執行2年的時效規定。
行政處罰財產罰申誡罰是行政機關對違法相出方的名譽、榮譽、信譽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定損害以示警誡的行政處罰。又稱為聲譽罰或精神罰。其主要形式有警告、通報批評等。
【法律依據】
《行政處罰法》第八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一)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
(四) ...
治安管理處罰是屬於行政處罰的措施並不是刑事處罰,所以治安管理處罰是不適用追訴時效規定的。
【法律依據】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2條規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現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行為 ...
行政處罰是指行政主體依照法定職權和程式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未構成犯罪的相對人給予行政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
行政處罰不成立是指該行政處罰不是具體行政行為,不發生法律效力。
《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一條規定,行政機關及其執法人員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前,不依本法規定向當事人告知給予行政處罰的事實理由和依據, ...
行政處罰程式是國家行政機關依法對違反行政法規範,尚不夠刑事處分的相對人進行制裁的活動方式和步驟。
申請法院判決撤銷,行政機關可以作出新的處罰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以違反法定程式為由,判決撤銷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重新作出 ...
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九條:法律可以設定各種行政處罰。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只能由法律設定。
第十條:行政法規可以設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處罰。法律對違法行為已經作出行政處罰規定,行政法規需要作出具體規定的,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給予行 ...
行政機關部門就是指政府部門,是指依法行使國家權力、執行國家行政職能的機關,是國家機構的基本組成部分,是依法成立的行使國家行政職權的行政組織,包括政府以及有關功能部門。
政府是指國家進行統治和社會管理的機關,是國家表示意志、釋出命令和處理事務的機關,實際上是國家代理組織和官吏的總稱。政府的概念一般有廣義 ...
不得設定行政處罰的規定是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行政處罰,行政處罰法當中是明確的規定了可以設定行政處罰的是地方性法規。規範性檔案不得設定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收費或者以基金、會費等名義的收費、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競爭、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或者增加其義務等事項。
【法律依據】
根據《行政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