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表見代理,是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簽訂了合同,如果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那麼相對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張該合同的效力,要求本人承擔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受合同的約束。
《合同法》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因此,表見代理成立,訂立的合同有效。
所謂表見代理,是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簽訂了合同,如果相對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權,那麼相對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張該合同的效力,要求本人承擔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受合同的約束。
《合同法》規定,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該代理行為有效。因此,表見代理成立,訂立的合同有效。
和村委簽訂合同,如果內容合法,一般有法律效力。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解決爭議的方法。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按照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雙方當事人採用合同書的形式訂立合同的,從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時候開始合同成立。除此之外,當事人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則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所以,訂立書面合同的,從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即成立。只要遵守我國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採用掃描訂立合同的是有效的,也就是說,可以採用電子掃描的方式簽約。但是,為了不讓後續簽訂合同時,產生糾紛,合同當事人最好在雙方在場的情況之下,當面籤合同,防止簽字一方更改合同條款、雙方沒辦法更好的交流協商合同約定等情況的出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第四百九十三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最後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