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可以委託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去會見犯罪嫌疑人、瞭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詢問犯罪嫌疑人關於案件的相關情況。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可以委託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去會見犯罪嫌疑人、瞭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詢問犯罪嫌疑人關於案件的相關情況。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託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託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託辯護人。
勞動者違法顯然是影響勞動合同履行的,根據違法情況的嚴重程度,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者違法後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刑事拘留只是公安機關對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採取的一種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並不是刑事處罰。刑事處罰是違反《刑法》,受到刑法的制裁。而案底是指犯罪記錄,案底只能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刑事拘留不會留案底,不會有影響,但是如果確實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判決生效以後,會有案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夥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