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性人不能執行的財產有: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中的第五條規定,被執行性人不能執行的財產有:
一、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俱、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二、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當地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必需的生活費用依照該標準確定;
三、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四、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五、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
六、被執行人所得的勳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
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條約程式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部門名義同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和其他具有條約、協定性質的檔案中規定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八、法律或者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不得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
被執行人不能執行的財產有:
1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俱、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需的物品;
2、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所必需的生活費用;
3、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
5、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等。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254條,強制執行的標的應當是財物或者行為。當事人拒絕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支付令的,人民法院應向當事人發出執行通知。
1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衣服、傢俱、炊具、餐具及其他家庭生活必須的物品。2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生活費用。3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完成義務教育所必需的物品。4未公開的發明或者未發表的著作。5被執行人及其撫養家屬用於身體缺陷所必需的輔助工具、醫療物品。6被執行人所得的勳章及其他榮譽表彰的物品,以及為維護公序良俗而不得執行的財產。7中國政府或政府部門與外國、國際組織締結的條約、協定等免於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8其他。
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可以由法院採取限制高消費、加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執行措施,以促使被執行人自覺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書。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28條,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
執行完畢後,應當將執行情況製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人民法 ...
沒收財產的執行規定有:
1、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
2、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裁定減少或者免除。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 ...
在執行過程中,如果被執行人確實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期間沒有違法行為又能積極配合工作,法院也只有中止執行程式,等到被執行有能力的時候再執行。對於申請人來說,也不是一點辦法都沒有,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努力:
恢復執行。法院中止執行後,被執行人的經濟狀況好轉,具備執行能力時,可以恢復執行。
列為失信人員。 ...
因為同居期間雙方財產會發生混同,難以區分,但是實踐中,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中,以下財產仍屬於一方所有的財產:
1、一方同居前取得的財產;
2、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3、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4、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5、其它應當歸一方的 ...
沒有必要婚前公證的財產是:
1、婚前一方已經取得產權證的;
2、婚後所住房屋為自己父母的房屋或是承租公房,判決標準是以房屋產權證為準;
3、婚前已經交付了全部房款,婚後才能拿到房產證的;
4、婚前按揭購房,已辦理了貸款手續,購房合同和銀行的貸款合同都是以自己名義籤的。
【法律依據】
...
會被沒收的財產是屬於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財產,包括犯罪分子本人所有的財物及其在與他人共有財產中依法應有的份額。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59條,沒收財產是沒有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沒有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 ...
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是,根據《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