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了是可以離婚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虐待家庭成員人民法院准予離婚。
被家暴了是可以離婚的。
【法律依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一條,婚姻法第三條、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第四十六條所稱的"家庭暴力",是指行為人以毆打、捆綁、殘害、強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給其家庭成員的身體、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傷害後果的行為。持續性、經常性的家庭暴力,構成虐待。虐待家庭成員人民法院准予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選擇,一種方式是雙方協議離婚,雙方協商一致去民政局辦理相關離婚手續,這種情況是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另一種方式是去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適用於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判決離婚的標準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第一、 遠離對方。
如果對方對你實施家暴的話,你一定要在第一時間逃離對方,千萬不要讓對方下更重的手,不然你所受到的傷害會更大。
第二、 及時呼救。
如果沒辦法逃離現場的話,這個時候你一定要儘量呼救,並且有多大聲就喊多大聲,千萬不要吝嗇你的那點力氣,也不要顧及彼此的面子而不懂得求救。
第三、 不可原諒。
對方對你實施家暴後,若是有反省的話,你是不是應該要原諒對方?很多時候若你一次次容忍並原諒對方的話,只會讓對方更上癮,從而對你實施更為嚴重的家暴。
第四、 報警或離婚。
如果對方一直對你不停家暴,三天兩頭就來一回的話,這個時候你就不要維繫這段婚姻了,不如直接離婚。如果對方不離婚的話,你還可以去報警,並尋求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