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證補辦要帶戶口本。
2、戶口在哪個派出所就去哪個派出所補辦身份證,有的地方是去派出所上級的分局辦理。
3、必須帶戶口本。有的地方為了驗證身份,還需要帶舊身份證,沒身份證的工作證,學生證,結婚證或駕駛證等也行,具體問你戶籍地公安機關。補領和換領費用40元,初領20元。
4、先核實你的身份,給你列印一份《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並在上面簽字,簽字了就說明你認可自己的身份資訊準確無誤,然後交費照相證。最後給你個領身份證的憑證,辦好了身份證拿憑證來取新證。
1、身份證補辦要帶戶口本。
2、戶口在哪個派出所就去哪個派出所補辦身份證,有的地方是去派出所上級的分局辦理。
3、必須帶戶口本。有的地方為了驗證身份,還需要帶舊身份證,沒身份證的工作證,學生證,結婚證或駕駛證等也行,具體問你戶籍地公安機關。補領和換領費用40元,初領20元。
4、先核實你的身份,給你列印一份《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並在上面簽字,簽字了就說明你認可自己的身份資訊準確無誤,然後交費照相證。最後給你個領身份證的憑證,辦好了身份證拿憑證來取新證。
原則上來說,是的:
1,當事人在戶籍地補領身份證的,只能憑本人的戶口本原件申請補領;2,符合身份證異地換領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一對一試點省、市的居住地的定點派出所,憑本人的居住證原件補領,但是限制嚴格,不推薦首選。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週歲的中國公民,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未滿十六週歲的中國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
身份證丟失了去補辦是需要有效的戶口簿原件到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去辦理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具體規定如下:
1、第十條 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戶口簿。
2、第十一條 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專案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
未滿十六週歲公民的居民身份證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請換領、換髮或者補領新證。
3、第十二條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
公民在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