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飾工程承包合同的書寫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首先寫明甲方(發包人)與乙方(承包人)資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3、具體內容:承包範圍承包價格、工程量、計量方式等。
4、結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裝飾工程承包合同的書寫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首先寫明甲方(發包人)與乙方(承包人)資訊。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3、具體內容:承包範圍承包價格、工程量、計量方式等。
4、結尾: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1、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
2、承包範圍:工程施工的範圍是什麼。
3、承包方式:承包方以何種方式承包此工程。
4、工程內容:工程具體的內容是什麼。
5、工程材料:發包方對這次工程所用材料品牌等各方面的具體要求。
6、工程造價:工程大概的造價。
7、雙方責任:雙方的具體責任義務。
8、違約責任:如果一方違約怎麼處理,違約方要進行哪些賠償。
9、工程質量:寫明發包方對於這次工程質量的具體要求。
10、工程保修期:寫明在多長時間內出現哪些情況,承包方對工程出現的問題免費進行修理。
11.其他事項。
1、和解或調解;發生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爭議時,當事人可以自行協商和解,或者透過第三者進行調解。透過和解或調解解決爭議,可以節省時間,節省仲裁或者訴訟費用,有利於日後的繼續交往和合作,是當事人解決合同爭議的首選方式。
2、仲裁;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當事人如果不願意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功,可以根據達成的仲裁協議,將合同爭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
3、訴訟;如果建設工程承包合同當事人沒有在合同中訂立仲裁條款,發生爭議後也沒有達成書面的仲裁協議,或者達成的仲裁協議無效,合同的任何一方當事人,包括涉外合同的當事人,都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七條,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