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大學。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前身為西北工業大學舉辦的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獨立學院),是全國先進獨立學院、陝西省民政廳5A級院校、中國教育改革創新示範院校。
1999年,西北工業大學金葉資訊科技學院創辦;2005年,更名為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2020年3月30日,國家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轉設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同時撤銷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的建制。
二本大學。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是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前身為西北工業大學舉辦的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獨立學院),是全國先進獨立學院、陝西省民政廳5A級院校、中國教育改革創新示範院校。
1999年,西北工業大學金葉資訊科技學院創辦;2005年,更名為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2020年3月30日,國家教育部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同意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轉設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同時撤銷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的建制。
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是一所民辦本科院校,中國教育改革創新示範院校。現有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等專業,下面就由本站小編帶大家瞭解一下“2022年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招生簡章”,此文字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2022年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招生簡章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維護廣大考生合法權益和做好我校招生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及概況:西安明德理工學院,英文名稱:Xi’AN MINGD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國標程式碼:13894。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民辦普通高等學校。學校前身為西北工業大學明德學院,2005年升格為全日制本科層次獨立學院,2020年3月經國家教育部批准,正式轉設更名為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學校位於西安,面向全國招生。校園佔地610畝,校舍建築面積26.63萬平方米。學校依託西北工業大學雄厚的辦學資源優勢,堅持以工為主,經、管、文、藝、醫協調發展,突出新工科、新文科、新商科背景下的產教融合、軍民融合。學校下設14個二級學院,18個職能部門,7個教學及教學輔助單位,30個本科專業,16個高職(專科)專業,目前在校生近1.5萬人。
現有專任教師中高階職稱教師佔47%,博士學位比例佔10%,擁有國家級和省級教學名師8人,省級教學團隊3個,師資力量雄厚,專業化水平較高。
第三條辦學性質:國家教育部批准設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民辦高等學校,隸屬於陝西省教育廳,面向全國統一招生。
第四條辦學層次:普通本科、高職(專科)。
第二章辦學地點及聯絡方式
第五條辦學地點:西安市長安區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郵編:710124
第六條諮詢電話:(029)85603066,85603067,85603052
傳真:(029)85603276
網 址:www.mdit.edu.cn
郵箱:[emailprotected]
第三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學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對招生工作進行領導和監督。
第八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在招生工作委員會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宣傳、招生計劃編制、招生錄取及相關日常工作。
第四章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招生計劃:學校計劃由教育部批准,根據國家有關招生政策,制定學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計劃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考試部門公佈為準。
第十條學校普通類預留計劃不超過計劃總數的1%、主要用於調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報考我校上線生源不平衡問題。
第十一條收費標準:嚴格按照抄送價格主管部門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錄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統一組織下,按照“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原則進行。
第十三條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招生政策,所設各專業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第十四條學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第十五條學校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教學安排以英語為第一外語。
第十六條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考試院)有關加分或降分的規定。
第十七條往屆生的錄取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辦的有關規定辦理,與應屆生同等對待。
第十八條普通類錄取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錄取,各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按志願順序從高分到低分安排專業。所填專業志願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在報考我校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所設招生專業範圍內進行調劑錄取;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普通本科藝術類專業錄取:除江蘇省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之外,其他省份專業課成績承認各省統一“省統考”、“省聯考”成績,不再組織單獨考試,若有特殊要求的省份以當地省級招生辦(考試院)相關規定為準。考生透過填報志願,在專業課和文化課均達到規定分數線的條件下,考生錄取排序辦法:按照專業課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錄滿計劃為止(同時遵循各省藝術類招生錄取相關規定)。
陝西省考生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按照高考統考文化課成績從高到低投檔錄取,考生位次相同時按照專業課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錄取。
江蘇省考生報考我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需參加我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課校考,且取得我校頒發的合格證。
第六章畢業與發證
第二十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環節、成績合格者,頒發西安明德理工學院本科、高職(專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資格的學生,符合相關學位授予條件者,可授予西安明德理工學院學士學位。
第七章獎助學金
第二十一條學校建立了以國家獎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校內獎助學金、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多種方式並舉的獎勵資助體系。在新生入學報到時開通“綠色通道”,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入學。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學年;三好獎學金200-2000元/學年不等。
校內獎學基金:對於家庭經濟比較困難的學生,學校金葉明德獎學基金提供專項資助,基金透過無息貸款的方式助力學生圓夢大學;
國家助學金:特別困難助學金3800元/學年;一般困難助學金2800元/學年;
勤工助學與臨時困難補助:學校設立了大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幫助安排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工助學。對於學生在校期間因突發狀況而造成的經濟困難,給予特殊性、臨時性、一次性困難補助。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新生入學後,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定對其進行復查。複查合格予以註冊、取得學籍,複查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凡屬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入學資格,予以退回;對患有疾病的新生,經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醫院診斷不宜在校學習的,由本人申請,學校批准後,可保留入學資格一年。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未盡事宜若與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相牴觸,以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範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解釋權在西安明德理工學院。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原招生章程同時止。
西安音樂學院是藝術類公辦一本大學。西安音樂學院創建於1949年10月,是中國西北地區唯一獨立建制的高水平高等音樂學府。
西安音樂學院
西安音樂學院是一所培養音樂藝術專門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是全國11所獨立設定的音樂專業院校之一,也是西北地區唯一獨立建制的高等音樂學府,隸屬陝西省教育廳。
學校創建於1949年10月,與共和國同齡。1957年學院整體搬遷至西安市南郊雁塔區長安中路現址;1960年正式定名為西安音樂學院,至改革開放前一度更名陝西藝術學院;1980年,經國務院批准,學校恢復西安音樂學院建制。
西安音樂學院優勢學科
國家級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音樂表演
省級特色專業:視唱練耳教學專業、作曲(電子音樂)專業、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鍵盤樂器(手風琴)演奏專業方向、音樂學(音樂教育方向電子琴演奏)
國家級精品課程:民族交響樂隊訓練與表演課
省級精品課程:民族管絃樂隊訓練與表演課、美聲教學、音樂美學課、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