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同工傷的情形包括: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在下列幾種情況下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1、公民的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人格尊嚴權、人身自由權受到侵害時,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2、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或其他人格權利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如宣揚別人婚戀生活,在新婚夫妻房間安裝監視裝置,私自拆開他人信件瞭解他人的秘密等,都屬於違反社會公德侵害他人隱私的行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權人賠償精神損害。
3、公民去世後,其姓名、肖像、名譽、榮譽、隱私、遺體等人格權利受到非法侵害,使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痛苦的,死者的近親屬也可以依法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企業的視同銷售行為包括了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銷售代銷貨物等等。此外,將自產或委託加工的貨物用於非應稅專案;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也是被包括的。 ...
交警能夠暫扣車輛的情形有: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式規定》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車輛: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或者未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駕駛證的;
(二)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 ...
刑事拘留解除的情形,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第一百一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審查後,根據案件情況報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分別作出處理。
一是對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內依法辦理提請批准逮捕手續;
二是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辦理取保候審或監視居住手續 ...
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十一條的規定: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1)犯罪嫌凝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2)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 ...
必須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有:
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
2、因經濟困難無能力或無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務費用;
3、特殊的群體,符合法律(包括司法解釋)明文規定的當事人,無需審查其是否具備以上情形,即可經過法院指定獲得法律援助。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 ...
刑事案件不起訴的情形包括:
1、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2、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3、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4、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撤回告訴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法律依據】
根據《 ...
債務人為了逃債,可能會出現以下情形:
1、企業兼併、倒閉、撤消,法定代表人更換,新負責人不明前情,推卸不管;
2、債務人將資金匯入所立賬戶,秘密賬戶或其他單位,難以查尋凍結;
3、債務人準備將商品轉移、處理,換上代銷商品,難以用於抵債;
4、公款私存、公物私名,頻繁地變更經營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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