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建議去找勞動局,報警的話警察局一般是無法處理的,因為拖欠工資是勞動爭議,屬於民事糾紛,除非是惡意欠薪。
2、更推薦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也就是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不過可能部分地區執法力度不大。
3、如果是拖欠工資人數比較多,建議一起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欠條,以前發放工資的名冊、老闆準確的個人資訊等,並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些都是要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1、遇到拖欠工資的情況,建議去找勞動局,報警的話警察局一般是無法處理的,因為拖欠工資是勞動爭議,屬於民事糾紛,除非是惡意欠薪。
2、更推薦向勞動監察部門反映,也就是當地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投訴,不過可能部分地區執法力度不大。
3、如果是拖欠工資人數比較多,建議一起收集相關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欠條,以前發放工資的名冊、老闆準確的個人資訊等,並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去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這些都是要去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
1、討工資可以撥打全國統一的勞動保障電話12333進行投訴,或者當地114聲訊查詢。
2、為了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係,讓用人單位更加註重維護職工的利益,及時解決勞動者反映的問題,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投訴的內容包括:用人單位違反錄用和招聘職工規定,招用童工、收取抵押金;用人單位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拒不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國家規定的禁忌勞動、未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需要根據當地的情況來看,建議直接申請勞動仲裁調解。一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法律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十四條
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