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的區別:
一是記載方式上,無記名股票不記名;記名股票則記名。
二是在轉讓上,無記名股票在轉讓時出股東的姓名沒有在股票和股東名冊上登記,所以,轉讓十分簡便,無須辦理過戶手續,只需將股票交付受讓人即可生效;而記名股票的轉讓則要辦理過戶手續。
三是在分配利息上,無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無需發書面通知;而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則要向股東發書面通知。
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的區別:
一是記載方式上,無記名股票不記名;記名股票則記名。
二是在轉讓上,無記名股票在轉讓時出股東的姓名沒有在股票和股東名冊上登記,所以,轉讓十分簡便,無須辦理過戶手續,只需將股票交付受讓人即可生效;而記名股票的轉讓則要辦理過戶手續。
三是在分配利息上,無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無需發書面通知;而記名股票在分配利息時,公司則要向股東發書面通知。
股票與期權的區別:股票就是所有者憑證,持有股票就是說你擁有公司的股份,你是公司的股東,可以對公司行使權利。期權是一種權利,持有期權說明你有某項權利,是否行使這種權利你自己決定。
舉個管理層激勵的簡單例子:1、股票:某公司董事會決定,回購股票發給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那麼這些管理者就成為公司的股東,能夠擁有表決權,對公司行使權利。2、期權:某公司董事會決定,授予公司中層以上管理者在未來某區間以X元的價格購買公司股票,那麼這些管理者就擁有了權利,是否行權他們自己決定。
期權按照交易所統一制定的、規定的合約,買方支付一定數量的期權費,然後擁有在未來的某一個時間以特定的價格買進或是賣出約定標的標準化合約的權利,在這個過程中,買方不承擔必須買進或是賣出的義務,交易為自願。而賣方收取了買方支付的期權費,就必須在約定的期限內無條件的服從買方買進或是賣出的交易選擇並執行交易事的允諾。
發行主體不同:作為籌資手段,無論是國家、地方公共團體還是企業,都可以發行債券。而股票則只能是股份制企業才可以發行。
收益穩定性不同:從收益方面看,債券在購買之前,利率已定,到期就可以獲得固定利息,而不管發行債券的公司經營獲利與否。股票一般在購買之前不定股息率,股息收入隨股份公司的盈利情況變動而變動,盈利多就多得,盈利少就少得,無盈利不得。
保本能力不同:從本金方面看,債券到期可回收本金,也就是說連本帶利都能得到,如同放債一樣。股票則無到期之說。股票本金一旦交給公司,就不能再收回,只要公司存在,就永遠歸公司支配。公司一旦破產,還要看公司剩餘資產清盤狀況,那時甚至連本金都會蝕盡,小股東特別有此可能。
經濟利益關係不同:上述本利情況表明,債券和股票實質上是兩種性質不同的有價證券。二者反映著不同的經濟利益關係。債券所表示的只是對公司的一種債權,而股票所表示的則是對公司的所有權。權屬關係不同,就決定了債券持有者無權過問公司的經營管理,而股票持有者,則有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
風險性不同:債券只是一般的投資物件,其交易轉讓的週轉率比股票較低。股票不僅是投資物件,更是金融市場上的主要投資物件,其交易轉讓的週轉率高,市場價格變動幅度大,可以暴漲暴跌,安全性低,風險大,但卻又能獲得很高的預期收入,因而能夠吸引不少人投進股票交易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