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是古代的一種文體,以記述為主,主要是記載事物,並透過記事、記物,寫景、記人來抒發作者的感情或見解,寄景抒情,託物言志。
這種體裁出現得很早,至唐宋而大盛可以記人和事,可以記山川名勝,可以記器物建築,故又稱雜記。在寫法上大多以記述為主而兼有議論、抒情成分。
記,文字含義是識記,在這種含義基礎上,記逐步獲得了它的文體意義,成為經史中一種專事記錄的文章體式。作為一種文體,記在六朝獲得文體生命,唐代進入文苑,宋代其內容得到拓展,形式更加穩固。明清時主體性色彩更加濃厚,逐漸成熟穩固
記,是古代的一種文體,以記述為主,主要是記載事物,並透過記事、記物,寫景、記人來抒發作者的感情或見解,寄景抒情,託物言志。
這種體裁出現得很早,至唐宋而大盛可以記人和事,可以記山川名勝,可以記器物建築,故又稱雜記。在寫法上大多以記述為主而兼有議論、抒情成分。
記,文字含義是識記,在這種含義基礎上,記逐步獲得了它的文體意義,成為經史中一種專事記錄的文章體式。作為一種文體,記在六朝獲得文體生命,唐代進入文苑,宋代其內容得到拓展,形式更加穩固。明清時主體性色彩更加濃厚,逐漸成熟穩固
散文是一種抒發作者真情實感、寫作方式靈活的記敘類文學體裁。“散文”一詞大概出現在北宋太平興國時期。《辭海》認為:中國六朝以來,為區別韻文與駢文,把凡不押韻、不重排偶的散體文章(包括經傳史書),統稱“散文”。後又泛指詩歌以外的所有文學體裁。
散文特點
形散神聚:”形散“既指題材廣泛、寫法多樣,又指結構自由、不拘一格;“神聚”既指中心集中,又指有貫穿全文的線索。散文寫人寫事都只是表面現象,從根本上說寫的是情感體驗。情感體驗就是“不散的神”,而人與事則是“散”的可有可無、可多可少的“形”。
“形散”主要是說散文取材十分廣泛自由,不受時間和空間的限制;表現手法不拘一格:可以敘述事件的發展,可以描寫人物形象,可以託物抒情,可以發表議論,而且作者可以根據內容需要自由調整、隨意變化。“神不散”主要是從散文的立意方面說的,即散文所要表達的主題必須明確而集中,無論散文的內容多麼廣泛,表現手法多麼靈活,無不為更好的表達主題服務。
表,古代向帝王上書言事的一種文體。即臣子寫給君主呈文。表的主要作用就是表達臣子對君主的忠誠和希望,以及對政治的請求和願望。表的內容是議論和敘事,往往帶有抒情色彩。
在古代,臣子寫給君主的呈文有各種不同的名稱。戰國時期統稱為“書”,如樂毅《報燕惠王書》、李斯《諫逐客書》,“書”是書信、意見書的總稱。到了漢代,這類文字被分成四個小類,即章、奏、表、議。
劉勰在《文心雕龍·章表》裡說:“章以謝恩,奏以按劾,表以陳情,議以執異。”可見,表的主要作用就是表達臣子對君主的忠誠和希望。統觀眾多表文,儘管具體內容不同,但都離不開抒情手法的運用,因此,“動之以情”也可以說是這種文體的一個基本特徵。
此外,這種文體還有自己的特殊格式,如開頭要說“臣某言”,結尾常有“臣某誠惶誠恐,頓首頓首,死罪死罪”之類的話。表,古代的一種文體,屬於奏儀一類,是臣民對君主陳請事情的文書。著名的有《陳情事表》,又名《陳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