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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離婚有哪些手續

訴訟離婚有哪些手續

  訴訟離婚,即通常所說的法律途徑離婚。

  訴訟離婚的具體程式和步驟如下:

  1、起草起訴狀;

  2、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狀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一般情況下離婚當事人必須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實在不能到庭,必須向法庭出具是否離婚的書面意見;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和雙方提交的證據情況對是否准予離婚,以及如何分割財產,子女撫養問題如何解決等問題作出判決

訴訟離婚有哪些期限限制

  訴訟離婚有下列期限限制:

  1、男方不得在女方懷孕後,生育後一年內以及終止妊娠六個月內提出離婚。

  2、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七款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係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離婚訴訟債務有哪些處理原則

  一、對於雙方當事人均認可的債務:

  基本上達成一致的處理意見,法院會本著尊重當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則,判決由其承擔。

  二、對於當事人不舉債或雙方均認為無債的情況:

  通常的處理方式便是依民事審判的“不告不理”原則,當事人不舉債就按無共同債務處理。

  三、只有一方認為是共同債務:

  一方認為所負債務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另一方無充分證據證明沒有用於共同生活的,應認定是共同債務;負債方承認不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就判負債方個人償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1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一般離婚哪些程式

  1、行政程式。即雙方自願離婚的程式。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須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在査明雙方是否確實自願、對子女和財產、離婚後生活問題是否有適當處理後,依法准予或不準予登記。准予登記時,收回結婚證、發給離婚證。   2、訴訟程式。即一方要求離婚的程式。要求離婚的一方可向被告所在地 ...

身份證號碼能改嗎要哪些手續

  1、身份證號碼除了表示持有者本人出生年月日的號碼數字,其他的號碼都是根據戶口登記所在地規範好的,不能改變。   2、居民身份證號碼,正確、正式的稱謂應該是“公民身份號碼”。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是國家法定的證明公民個人身份的有效證件。   3、18位身份證標準在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於1999年7月1日實施 ...

實現股權轉讓需要哪些手續

  一般情況下,股權轉讓經過以下手續:   (一)首先需要與第三方(受讓方)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約定股權轉讓價格、交接、債權債務、股權轉讓款的支付等事宜,轉讓方與受讓方在《股權轉讓協議》上簽字蓋章。   (二)需要其他股東對相關股份轉讓給第三方放棄優先購買權,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承諾或證明。   (三)需要 ...

辦理車身顏色變更哪些手續

  騏達的火花塞是鉑金的,理論上是10萬公里更換,但是根據不同的駕駛習慣和不同的路況更換火花塞可以靈活一點,建議4萬公里開始檢查火花塞。   長期在市內擁堵路況行駛的5-6萬公里可以考慮更換,長期郊外以及高速路行駛的,建議8-10萬更換。其實即便是火花塞有積炭拆下來清潔下,有經驗的師傅自己都能調整火花塞的打火 ...

哺乳期離婚哪些規定

  哺乳期離婚的規定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 ...

單方離婚需要哪些手續

  單方起訴離婚的手續:   1、寫好(可由代寫)起訴書;   2、準備所需要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離婚起訴書和證據;   4、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離婚訴訟;   5、法院受理該離婚訴訟案件之後,在法定時間內向對方傳送起訴書副本;   6、法院安排開庭時間並向雙方傳送傳票;   7、開庭:雙方均 ...

涉外離婚哪些風險

  涉外婚姻訴訟存在以下風險:首先,案件審理週期長,對於當事人的影響很大。國外一方當事人下落不明或不理睬國內法院的傳票,造成案件審理週期長,當事人不堪訴累。其次,子女撫育費的數額難以確定、子女撫育費的給付難以強制執行。再次,國外財產調查受限。國內一方當事人往往沒有能力對國外一方當事人在國外的財產提供充分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