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離婚開庭前是會調解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八十七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可以邀請與當事人有特定關係或者與案件有一定聯絡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和具有專門知識、特定社會經驗、與當事人有特定關係並有利於促成調解的個人協助調解工作。經各方當事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委託前款規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案件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人民法院應予以確認。
民事訴訟開庭前開庭後都可以進行調解。即使到執行階段,也能進行執行和解。案件進入二審程式,進入再審程式,還可以調解。調解是貫穿民事訴訟的始終的。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94條,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由審判員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議庭主持,並儘可能就地進行。人民法院進行調解,可以用簡便方式通知當事人、證人到庭。
起訴離婚開庭會調解。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第一次起訴離婚如果沒有以下法定情形,對方不同意離婚的,法院一般不會判離。
我國《婚姻法》第32條第3款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 ...
1、當事人雙方離婚的時間不同。一般來講,民政局協議離婚優點是比較方便,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提供有關證件和資料以及照片等即可隨時領取離婚證。而在法院達成調解協議則程式較繁瑣,需先立案後再調解,我國目前大部分地區人民法院已經把此類案件列為速裁庭,一週即可處理結案。如適用簡易程式案件,辦理所需時間相對較長。一 ...
可以的。輕傷或重傷的故意傷害的刑事案件,在民事方面當事人都可以和解,和解後打人的人可以取保候審出來,案件移送到檢察院可以作相對不起訴,案件移到法院也可以判處緩刑。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78條規定,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 ...
調解的時間和方式,法律沒有規定,由案件承辦人自己根據案件審理情況來決定。庭前可以,庭後可以。在開庭過程中也可以。已經收到開庭傳票,這並不代表說法院不會調解了。
離婚訴訟中,法院調解是必經的程式,在判決離婚前,調解不成,會認定夫妻兩人感情破裂,准予離婚。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 ...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由此可見,離婚和財產一般會一起判決,但前提條件是在原告的訴訟請求當中包含分割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原告的訴訟請求只寫瞭解除夫妻之間的婚姻關係,且被告也不提出存在夫妻共同財 ...
離婚開庭不可以不去,而且必須是要離婚當事人本人去,因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離婚案件如果不是確因本人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都必須出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二條
離婚案件有訴訟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達意思的以外,仍應出庭;確因特殊情況無法出庭的,必須向人 ...
取保候審法院開庭不會收監,只有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後,才會將收監處理。但若被取保候審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有違反法律規定情形的,可以撤銷取保候審,執行逮捕。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