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公司的資金不需要實繳,股東認繳出資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出資就行,不需要實繳。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註冊資金無需事先實繳,只需認繳資本即可。認繳制是國家為了減輕企業的負擔以及鼓勵創業出臺的政策。是指由企業股東認定認繳金額、出資期限等等。就可以註冊公司了。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26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不可以退,如果擅自撤走註冊資金屬於抽逃出資,將會被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但是註冊資金在公司登出清償完所有債務後有剩餘的,剩餘資金可以返還。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35條,公司成立後,股東不得抽逃出資。
《公司法》第200條,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
註冊一個公司至少需要由兩個人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分為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與兩人有限責任公司,有限責任公司可以不設董事會與監事會,只保留執行董事、總經理、監事人這三個職位。如果需要設立董事會及監事會,董事會人員不得小於三人,監事會人員不得少於三人。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 ...
註冊公司法人一般沒有年齡限制,凡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經依法登記都可以成為企業法定代表人。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指的是年滿18週歲的人,但是法律是沒有規定年齡的上限的。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法 ...
有限公司改制股東不需要實繳。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定,股東的出資額和出資時間可以由股東在公司章程中自由約定,法律不再對此作強制性。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二十六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實繳、註冊資本 ...
公司註冊資本認繳是允許自主約定註冊資本總額,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3萬元、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註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註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理論上公司全體股東(發起人)可以申辦一元錢公司。不可以隨意填寫註冊資金,註冊資本虛高可能帶來的法律風險。自由的前提是自律,強制性監管的放鬆意味著企 ...
依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是不會自動解散的,公司需要出現一些特殊的情形時,公司才會進行解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
(二)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三)因公司 ...
要看註冊的公司是否屬於技術型別的,一般情況下:
1、專業技術性質的公司會要求法定代表人或者合夥人具有相關的專業技求資格,工商管理部門不會要求這些,但是相應的行業主管部門會對這些有具體的相關要求。
2、其他型別的公司一般不會有學歷或者資格方面的要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合法公民都可以申請註冊公司。 ...
註冊公司法人一般不需要到場。
《公司法》第六條規定,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應當在公司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