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註冊公司需要組織條件和設立人條件。
2、組織條件:公司類別、公司名稱、住所、經營範圍及組織機構。
3、設立人條件:公司設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法人,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無限責任公司股東,或合夥中的合夥人及其他無權利能力的社會團體,不得以團體名義作為公司設立人。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註冊公司需要組織條件和設立人條件。
2、組織條件:公司類別、公司名稱、住所、經營範圍及組織機構。
3、設立人條件:公司設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自然人,必須是完全行為能力人。法人,必須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無限責任公司股東,或合夥中的合夥人及其他無權利能力的社會團體,不得以團體名義作為公司設立人。
1、股東的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2、股東出資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一般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最低限額為3萬元人民幣,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法定最低資本限額為10萬人民幣。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可以在工商局的官網下載,需要所有的股東簽名。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去專門的寫字樓租辦公室,然後去稅務局買印花稅,將印花稅貼在房租合同的第一頁。
6、刻章,帶著公司的營業執照,到公安局指定的刻章社,去刻公司所需要的章。在後面進行的步驟中,都會需要用到公章或財務章。
以上是關於“註冊公司需要什麼條件”的介紹,如果你需要註冊公司的話,最好還是瞭解清楚註冊流程和資料,以免自己資料不齊來回奔跑。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三)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四)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採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透過;
(五)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六)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