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考生成績複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複核,並公佈成績複核結果。考生可以透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成績複核結果。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複核的,可在成績釋出後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透過網報系統,提出成績複核申請,中注協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辦法》統一組織成績複核。成績複核僅限於複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複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複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複核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考生不得再次申請複核。
在考生成績複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複核,並公佈成績複核結果。考生可以透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成績複核結果。考生需要對考試成績複核的,可在成績釋出後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透過網報系統,提出成績複核申請,中注協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辦法》統一組織成績複核。成績複核僅限於複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複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複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複核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考生不得再次申請複核。
不多。成績複核僅限於複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複核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考生不得再次申請複核。 註冊會計師成績複核辦法: 1.為了規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工作,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制定本辦法。 2.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工作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負責組織實施。 3.成績複核工作嚴格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4.成績複核僅限於複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複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複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複核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考生不得再次申請複核。 5.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釋出後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透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出成績複核申請。 6.財政部考辦應當在考生成績複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複核,並公佈成績複核結果。考生可以透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成績複核結果。
成績複核需要40天左右的時間,財政部考辦會在考生成績複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複核,並公佈成績複核結果。 成績複核辦法: 第一條為了規範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工作,根據《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複核工作由財政部註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簡稱財政部考辦)負責組織實施。 第三條成績複核工作嚴格遵循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 第四條成績複核僅限於複核考生答卷是否存在分數的錯登、錯加等,原則上不再重新評閱答卷。複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複核科目的客觀題成績、主觀題成績和總成績。複核後的成績為最終成績,考生不得再次申請複核。 第五條考生可以在考試成績釋出後第5個工作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透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提出成績複核申請。 第六條財政部考辦應當在考生成績複核申請結束之日起40個工作日內進行成績複核,並公佈成績複核結果。考生可以透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一考試成績查詢系統查詢成績複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