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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後怎樣追回被騙的經濟損失

詐騙後怎樣追回被騙的經濟損失

  雖然我國《刑法》第64條及《刑事訴訟法》第101條對於被害人遭受物質損失應當獲得賠償均做了相應的規定但是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釋出的《刑附民範圍》)第一條:“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第五條:“犯罪分子非法佔有、處置被害人財產而使其遭受物質損失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追繳或者責令退賠。被追繳、退賠的情況,人民法院可以作為量刑情節予以考慮。經過追繳或者退賠仍不能彌補損失,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由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只有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才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所以在詐騙案件中被害人是不能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

打110可以追回被騙的錢嗎

  如果自己被騙的,可以打110報警,但是能否拿回來,要看公安機關偵查案件的情況;

  如果所有犯罪所得被追回,那麼就可以拿回被騙的錢款,如果公安機關只追回了一部分,那麼就只能拿回一部分被騙的錢款。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立案能追回被騙金額嗎

  一般是可以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返還詐騙的財物。如果犯罪分子有償還能力,錢就可以要回來。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被害人由於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


網警是否能追回的錢

  網警不一定能追回被騙的錢。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賭博犯罪中用作賭注的款物、換取籌碼的款物和透過賭博贏取的款物屬於賭資。透過計算機網路實施賭博犯罪的,賭資數額可以按照在計算機網路上投注或者贏取的點數乘以每一點實際代表的金額認定。 ...

信用卡詐騙損失誰承擔

  信用卡被詐騙後損失自己承擔。   銀行不管信用卡是否被盜的,是否被詐騙,銀行只針對辦卡人。   欠信用卡一直不還款,產生的法律後果主要有:   1、會產生高額的逾期利息。   2、會被銀行向法院起訴,你將產生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經濟損失。   3、個人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對以後的辦銀行卡、貸款等都會產生影響 ...

詐騙錢了怎麼追回

  被網路詐騙的錢,有可能被追回,這需要受害人配合以及相關部門的重視。首先要第一時間撥打110報警,詳細告知騙子的銀行賬號、電話等相關資訊。犯罪分子的騙取的錢轉移地很快,因此一旦意識到自己被詐騙,應立刻報警,警察有可能可以將騙子的賬戶凍結,這樣錢被追回的可能性比較大。其次,人民銀行規定,自2016年12月1日 ...

電信詐騙追回

  被電信詐騙後是否能追回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被電信詐騙可以報警,如果符合立案條件的,警方會予以立案,有機會挽回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 ...

微信二維碼轉賬怎麼追回 路邊微信掃一掃是陷阱嗎

  隨著手機支付時代的流行,網上的騙子也是層出不窮,如果掃二維碼被騙了錢,找不到轉賬記錄或者對方確切賬號就很難追回,建議大家不要隨便給陌生人轉賬,後期追不回來,金錢還被騙,損失會很慘重。下面,就快和小編一起了解相關知識吧!   微訊號在什麼情況下會被盜?   1、微信密碼設定過於簡單   2、微信密碼設定成與 ...

知道難過的說說

  1、世界上,唯獨騙不了的,是自己的心,它總在你最沒提防時,暴露你的歡喜憂愁。   2、當我們在歡聲笑語中並存,友情卻與我們擦肩而過,你驀然轉身,留下空洞回憶,我獨守。   3、一個人愛不愛你,在不在意你,你是感覺得到的。不要騙自己,不要勉強自己。   4、為什麼要騙我呢,是你覺得我比較傻嗎?   5、我滿 ...

網路如何維權

  遭遇網路詐騙,要儘可能地儲存好所有與詐騙分子進行聯絡的單據,如電子郵件、銀行匯款單、手機簡訊等等。然後到當地公安機關刑事警察部門、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部門或者派出所進行報案。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110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