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被詐騙後報案材料要寫清楚事情發生的經過和具體內容,可能的話,再寫上你認為構成犯罪的理由;
儘可能全面的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資料,用真的最好,是假的也要儘量提供;
原則上報案應該由受害人或者舉報人親自到公安機關遞交材料,但如果標的較小,又不在一個地區,親自報案不值得,也可以考慮委託當地親友報案,或者透過郵寄、電話等方式報案試試。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報案,應按事件的性質和法定的案件管轄範圍及時向有關司法機關報案。
受害人被詐騙後報案材料要寫清楚事情發生的經過和具體內容,可能的話,再寫上你認為構成犯罪的理由;
儘可能全面的提供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資料,用真的最好,是假的也要儘量提供;
原則上報案應該由受害人或者舉報人親自到公安機關遞交材料,但如果標的較小,又不在一個地區,親自報案不值得,也可以考慮委託當地親友報案,或者透過郵寄、電話等方式報案試試。
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公民個人報案,應按事件的性質和法定的案件管轄範圍及時向有關司法機關報案。
詐騙罪報案材料包括以下方面:
1、報案人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證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2、報案人需要拿單位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及企業程式碼副本影印件;
3、報案人需要提供證明犯罪結果系犯罪嫌疑人所為的書證、物證、人證;
4、報案人需要提供有關犯罪嫌疑人的照片、證件及聯絡地址方法、體貌特徵等;
5、報案人需要提供證明被害結果的書證及各類保證;
6、報案前同一事實已經有法院受理的,如實提供判決書;
7、報案人需要提供涉案的銀行票據、資金走向證明;
8、報案人需要提供涉案人員的聘書、職工登記表、勞動合同、協議等;
9、合同協議文字;
10、單位報案的,需加蓋公章、經手人簽名、日期。
個人報案的簽名、手印、日期。
沒有明確的格式要求,只要說明要報什麼案及所知道的具體情況就行;也沒有形式要求,可以口頭也可以書面。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都應該接受。報案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形式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