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提出離婚損害賠償的是婚姻中的無過錯方。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因家庭暴力離婚,是可以請求賠償的。
離婚過錯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6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如果對方存在《婚姻法》第46條規定的情形的,無過錯方可以在離婚時或離婚後的一年內向對方主張離婚損害賠償。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46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三十條規定,離婚後是否能主張精神損害賠償,應當區分以下不同情況: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原告基於該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 ...
離婚能要求精神損害賠償,以下幾種情況可以要求精神損害賠償:
1、實施家庭暴力的,構成家庭暴力的行為;
2、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認定構成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4、對方重婚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 ...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夫妻一方有過錯致使婚姻家庭關係破裂,離婚時對無過錯的一方所受的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承擔的民事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 ...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四種情況可以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離婚損害賠償是指因過錯配偶的過錯行為,導致婚姻關係破裂,離婚時,由過錯方向無過錯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民事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 ...
離婚損害賠償需要的證據有:
1、過錯行為人承認錯誤的文字記錄或口頭陳述;
2、由過錯方所在的居委會或其所在的單位出具的其與他人同居或與他人以夫妻名義相稱共同生活的證明;
3、由婚姻登記機關出具的其與他人結婚的證明;
4、有關機構如醫院出具的證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診斷或有關機關出具的傷情鑑定書等 ...
對於身體、健康受侵害的受害人本人或者對於生命受侵害的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可以作為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訴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本條所稱賠償權利人,是指因侵權行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 ...
離婚損害賠償的條件,根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