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發生勞動關係就要簽訂勞動合同。
1、勞動關係是指受勞動法調整的,在勞動者運用勞動能力、實現勞動過程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社會勞動關係。由於我國就業競爭激烈的國情以及《勞動合同法》發展歷史,勞動關係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雙方地位的不平等性,造成了事實勞動關係的存在。
2、勞動合同是勞動關係建立、變更和終止的一種法律形式。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的規定,建立勞動關係的,應當及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係,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勞動關係包括了勞動合同關係和事實勞動關係兩種形態。
3、根據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中國境內的企業法人;個體、合夥制非法人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和社會團體;特殊型別經濟組織,如租賃經營或生產、承包經營或生產的企業等等。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暑假工根據勞動合同法在校學生實習期間,或者暑假勤工儉學,不算一般的勞動關係,所以,不需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是,在校學生在從事暑假工的時候,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應當簽訂合同,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不籤合同,很難證明雙方之間一鍵產生了勞務用工關係。如果企業不支付勞務報酬,是很難追求企業的責任。
不管是正式職工,還是短期的臨時工,單位臨時工入職都要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 ...
如果執行董事是公司的股東,作為公司管理者和所有者的執行董事與公司建立的不是勞動關係,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七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用人單位應當建立職工名冊備查。
第八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告知勞動者工作內容、工作 ...
公司法人交社保要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法律依據】
根據《公司法》第十三條,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公司 ...
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必須簽訂勞動合同。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七十二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規 ...
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年滿16歲不滿18歲的未成年工,可以簽訂勞動合同,受法律特殊保護,法律規定禁止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 ...
現在有些用人單位的招聘條件規定,對應聘者先試用3個月再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間只有保底工資,不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在試用期滿後,用人單位通常以不太符合需要為由拒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應當簽訂勞動合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籤、拒籤勞動合同。在簽訂勞動合 ...
在我國工作是一定要籤勞動合同的。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