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具體是指集體統一經營和農戶分散經營兩類經營模式共存、結合的經營體制。特定階段的歷史存在,新中國歷史上農村曾實行集體共同生產的經營模式,後來則過渡到今天的包產到戶這一農戶自營模式,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正是這兩個體制的過渡階段。這一體制變化後來也擴充套件到城市和工業領域,將集體統一經營和家庭分散經營相結合,宜統則統,宜分則分,統分結合,這就是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即承包制模式。
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具體是指集體統一經營和農戶分散經營兩類經營模式共存、結合的經營體制。特定階段的歷史存在,新中國歷史上農村曾實行集體共同生產的經營模式,後來則過渡到今天的包產到戶這一農戶自營模式,而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正是這兩個體制的過渡階段。這一體制變化後來也擴充套件到城市和工業領域,將集體統一經營和家庭分散經營相結合,宜統則統,宜分則分,統分結合,這就是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即承包制模式。
1、統招統分是指新中國成立後計劃經濟時代到1999年左右,大中專院校經過考試統一招生入學並由國家對畢業生統一派遣分配工作的制度,畢業生持有就業派遣證。
2、自1999年起,基於解決經濟和就業問題,擴大普通大中專院校招生人數(擴招)的教育改革,畢業生就業問題日益突出,國家不再包分配,畢業生自主擇業,也就是說不再有“統分”的說法。2000年,全面停止了包分配製度,停止使用就業派遣證,啟用就業報到證,標誌著計劃經濟體制下“福利型”就業匹配模式的終結。
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一定範圍的學校招生,其目的是促進教育平等化,使各初級中學的學生都有機會上好的高中。
指標生名額將統一公示。指標生由教育局統一分配,因各地政策不同,分配方式可能略有差異,在校初級中學畢業生均可填報指標生志願。指標生錄取控制線一般控制在本校(分配該指標生的高中)統招生分數線下20分以內,如果在此控制線上不能完成指標生計劃,則收回指標納入統招生的計劃。
擬填報指標生志願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符合正取生招生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參加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
3、綜合表現評定等級為B以上(含B);
4、須已在報名所在初中學校就讀,並已取得該校初三學年學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