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數除負數等於正數。正數是數學術語,比0大的數叫正數,0本身不算正數。正數與負數表示意義相反的量。正數前面常有一個符號“+”,通常可以省略不寫,負數用負號“-”和一個正數標記,如−2,代表的就是2的相反數。
在數軸線上,正數都在0的右側,最早記載正數的是我國古代的數學著作《九章算術》。在算籌中規定"正算赤,負算黑",就是用紅色算籌表示正數,黑色的表示負數。兩個負數比較大小,絕對值大的反而小。正數有無數個,包括正有理數和正無理數,正有理數又包括正整數和正分數。
負數除負數等於正數。正數是數學術語,比0大的數叫正數,0本身不算正數。正數與負數表示意義相反的量。正數前面常有一個符號“+”,通常可以省略不寫,負數用負號“-”和一個正數標記,如−2,代表的就是2的相反數。
在數軸線上,正數都在0的右側,最早記載正數的是我國古代的數學著作《九章算術》。在算籌中規定"正算赤,負算黑",就是用紅色算籌表示正數,黑色的表示負數。兩個負數比較大小,絕對值大的反而小。正數有無數個,包括正有理數和正無理數,正有理數又包括正整數和正分數。
負數-正數=-(正數+負數絕對值)=負數。負數是數學術語,比0小的數叫做負數,負數與正數表示意義相反的量。負數用負號(Minus Sign,即相當於減號)“-”和一個正數標記,如−2,代表的就是2的相反數。
於是,任何正數前加上負號便成了負數。一個負數是其絕對值的相反數。在數軸線上,負數都在0的左側,最早記載負數的是我國古代的數學著作《九章算術》。在算籌中規定"正算赤,負算黑",就是用紅色算籌表示正數,黑色的表示負數。兩個負數比較大小,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負數乘以負數等於正數,負數乘以負數等於正數的原因:
1、相反數模型:
5*3=5+5+5=15,(-5)*3=(-5)+(-5)+(-5)=-15。
所以,把一個因數換成其的相反數,所得的積就是原來的積的相反數,故(-5)*(-3)=15。
2、蘇聯著名數學家蓋爾範德(I.Gelfand,1913~2009)則作了另一種解釋:
3*5=15:得到5美元3次,即得到15美元。
3*(-5)=-15:付5美元罰金3次,即付罰金15美元。
(-3)*5=-15:沒有得到5美元3次,即沒有得到15美元。
(-3)*(-5)=+15:未付5美元罰金3次,即得到1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