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標準是:一、貧困人口退出: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二、貧困村退出: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三、貧困縣退出:貧困縣包括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貧困縣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具體標準是:一、貧困人口退出: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二、貧困村退出:貧困村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三、貧困縣退出:貧困縣包括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和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縣。貧困縣退出以貧困發生率為主要衡量標準。《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貧困戶退出:貧困人口退出以戶為單位,主要衡量標準是該戶年人均純收入穩定超過國家扶貧標準且吃穿不愁,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 貧困戶退出,由村“兩委”組織民主評議後提出,經村“兩委”和駐村工作隊核實、擬退出貧困戶認可,在村內公示無異議後,公告退出,並在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中銷號。
1、我國現行脫貧標準是農民年人均純收入按2010年不變價計算為2300元,2014年現價脫貧標準為2800元。綜合考慮物價水平和其他因素,逐年更新按現價計算的標準。按每年6%的增長率調整測算,2020年全國脫貧標準約為人均純收入4000元。折算成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
2、脫貧原則標準:《扶貧剛要》規定:2020年實現“兩不愁、三保障”即: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農村貧困人口義務教育、基本醫療、住房安全有保障。
3、貧困縣脫貧的主要標準為:貧困縣貧困發生率、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地方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等達到國家規定標準。實現貧困縣農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務主要領域指標接近全國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