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的相關規定,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販賣的構成販賣毒品罪,而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走私、販賣、運輸、窩藏的,則符合詐騙罪,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的相關規定,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實施販賣的構成販賣毒品罪,而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走私、販賣、運輸、窩藏的,則符合詐騙罪,構成詐騙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一、明知是假毒品而故意以毒品販賣的:
若明知販賣的是假毒品,卻以毒品販賣,數額達到犯罪標準的,構成詐騙罪。
二、不知道是假毒品而販賣的:
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走私、販賣、運輸、窩藏的,應當以走私、販賣、運輸、窩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處罰。
【法律依據】
《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販賣的,以詐騙罪定罪處罰。
《關於適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禁毒的決定>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當作毒品走私、販賣、運輸、窩藏的,應當以走私、販賣、運輸、窩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處罰。
1、如果只是因為個人吸毒是不會構成運輸毒品罪。
運輸毒品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對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本罪在客觀方面上表現為行為人進行運輸毒品的行為。
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為本罪主體。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運輸,過失不構成本罪。
如果行為人主觀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實施了運輸的行為,就不構成犯罪。
一般是以營利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沒有要求構成本罪必須以營利為目的。
2、吸毒者在購買、運輸、儲存毒品過程中被抓獲,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被告人實施了其他毒品犯罪行為的,一般不應定罪處罰,但查獲的毒品數量達到《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條規定的定罪標準的,應當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347條,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