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當事人要做出認可或者不予認可的決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可的,應當及時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進行簽名,依法履行賠償義務。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及時提起有異議。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當事人要做出認可或者不予認可的決定。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可的,應當及時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進行簽名,依法履行賠償義務。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及時提起有異議。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複核申請應當載明覆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出來後,當事人要做出認可或者不予認可的決定。
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可的,應當及時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上進行簽名,依法履行賠償義務。
當事人如果對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服的,應當及時維權。當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後,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有異議的,可以拒絕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上簽名,然後趕緊及時維權。維權有兩種方法進行,一是當事人可以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複核申請,二是當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規定,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工傷認定書下來後,勞動者認為工傷影響了自己勞動能力的可以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鑑定,持鑑定結果,享受工傷待遇,得到更多工傷賠償。也可以依據工傷認定書直接向用人單位主張賠償。,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