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屬於男方贈予女方的彩禮。如果屬於以下情形,三金應當退還: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三金屬於男方贈予女方的彩禮。如果屬於以下情形,三金應當退還: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買新房後認籌金不能退,“認籌”就是購房者表現出買房的誠意,這個誠意需要透過繳納“認籌金”來體現,流程按照購房者交誠意金,開發商給收據(協議),進行排號(給購房者一個數字號碼牌)。等候開盤,斷定選房辦法(通常按照搖號或依照排號次序)來進行,因為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其實對比未繳納認籌金的購房者來說,是獲得了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所以此時的認籌金不能夠進行退,因為已經享受了“優先購房”的優惠政策。一般來說,在選房結束後,原認籌金將按照合同規定,轉變為購房定金,或者是“一萬抵三萬”等形式的優惠金,如果要退認籌金的話,相當於違約,需要按照合同規定對房地產開發商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
選房成功不買了,認籌金是可以退的,如果購房者沒有選中理想的房屋,開發商將把“認籌金”如數退還給購房者。在沒有簽訂任何條款的時候,認籌因不具備法律效應,購房者在認籌過程當中所交的誠意金、認籌金是可以退還。
如開發商在認籌協議上約定,購房者將來由於個人原因不再購房,那麼認籌金就不會退還;或是否認同直接將認籌金轉為定金。如果雙方有協議約定為“定金”,則可按照合同所約定執行,那就不能退款。
交認籌金要注意:
1、在繳納“認籌金”後,購房者可以獲得房屋的優先購買權,並在房價上享受一定程度的優惠。
2、搞“認籌”的樓盤幾乎都有一個共同特徵,沒有取得《預售許可證》、
3、可能會故意控制房號。不少開發商及代理商在“認籌”時,往往故意控制房屋銷售的數量,這往往都是開發商或中介在當中做的手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