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人死亡後,如果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配偶有承擔還款的責任,如果是個人債務的,而死者財產清償債務。
2、貸款人已亡,其配偶和子女是否需要替其償還,取決於繼承人繼承了多少遺產。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繼承人接受繼承,應當承受被繼承人的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
3、也就是說,繼承人表示接受繼承,就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如果繼承人放棄了遺產繼承,則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沒有清償責任。
1、貸款人死亡後,如果債務是夫妻共同債務的,配偶有承擔還款的責任,如果是個人債務的,而死者財產清償債務。
2、貸款人已亡,其配偶和子女是否需要替其償還,取決於繼承人繼承了多少遺產。根據我國《民法通則》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繼承人接受繼承,應當承受被繼承人的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
3、也就是說,繼承人表示接受繼承,就應當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如果繼承人放棄了遺產繼承,則對被繼承人的債務沒有清償責任。
老公死了信用卡欠款不需要家屬償還,但是需要用死亡的人遺產償還相應的債務。但若是老公的信用卡欠款,用於共同生活並且是雙方共同借貸,作為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配偶償還。
根據2021年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一般說來,根據銀行的規定小額的欠款在持卡人死亡之後,會終止其賬戶。在賬戶內還有欠款,如果是金額較小的話,通常銀行是不會再追究,如果金額較大那肯定是要還的。
如果死亡人有夫妻一方,信用卡欠款應由夫妻一方來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規定:債權人就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
如果死亡者沒有夫妻一方還在的話,那麼就應該將信用卡欠款算入遺產內。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簡單的來說,如果你繼承了死亡人的遺產,那麼信用卡欠款就要由你來還,如果你放棄遺產的繼承,那麼這些遺產會進行公開拍賣,拍賣的錢款用來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