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訊,指音訊、訊息、通訊系統傳輸和處理的物件,泛指人類社會傳播的一切內容。人透過獲得、識別自然界和社會的不同資訊來區別不同事物,得以認識和改造世界。
2、資訊理論中指用符號傳送的報道,報道的內容是接收符號者預先不知道的。
3、事物的運動狀態和關於事物運動狀態的陳述。
1、資訊,指音訊、訊息、通訊系統傳輸和處理的物件,泛指人類社會傳播的一切內容。人透過獲得、識別自然界和社會的不同資訊來區別不同事物,得以認識和改造世界。
2、資訊理論中指用符號傳送的報道,報道的內容是接收符號者預先不知道的。
3、事物的運動狀態和關於事物運動狀態的陳述。
1、商品引數一般標明產品的效能引數,技術引數,規格引數等方面的表格,比較全面的反映出產品的特性,功能,規格等;
2、商品提供給市場,被人們使用和消費,或者是滿足人們某種需求時需要標明的物質某種特徵值,包括長度,寬度,高度,密度,質量,物理特性,規格,使用的行業標準,原料,生產工藝,各種化工原料的新增值,效能,產地,儲存環境,使用壽命,結構等;
3、從商品引數中可以看出商品的價值屬性,從價值屬性中可以判斷出是否適合自己的使用。
公安機關按照標準化資訊採集相關規定,進行資訊採集屬於正常警務工作需要,不會對今後工作與生活造成影響。
並且,《國家安全法》第六章第77條第四款規定:公民和組織應當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本法第83條,在國家安全工作中,需要採取限制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特別措施時,應當依法進行,並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為限度。
局採集公民的手機卡的資訊是有法律依據的,我們應予以配合。
但是,要建立在為了國家的安全需要基礎上,對於明顯侵犯個人的隱私等不合理要求,也是可以拒絕的。
【法律依據】
《國家安全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在國家安全工作中,需要採取限制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特別措施時,應當依法進行,並以維護國家安全的實際需要為限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