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自己的銀行卡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對於出售銀行卡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判處一定的罰金。對於販賣銀行卡屬於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同時也涉及到買賣居民身份證罪。
【法律依據】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應當向髮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後,為其開立記名賬戶,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賣自己的銀行卡屬於違法犯罪行為,對於出售銀行卡的一般判處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判處一定的罰金。對於販賣銀行卡屬於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同時也涉及到買賣居民身份證罪。
【法律依據】
《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規定,個人申領銀行卡,應當向髮卡銀行提供公安部門規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經發卡銀行審查合格後,為其開立記名賬戶,銀行卡及其賬戶只限經發卡銀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轉借。
賣自己的銀行卡犯法,而且有可能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指違反國家信用卡管理法規,在信用卡的發行、使用等過程中,妨害國家對信用卡的管理活動,破壞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數量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較大的;
(三)使用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信用卡的;
(四)出售、購買、為他人提供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資訊資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從重處罰。
買孩子自己收養會被判刑,涉嫌拐賣兒童罪。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條:拐賣婦女、兒童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拐賣婦女、兒童集團的首要分子;
(二)拐賣婦女、兒童三人以上的;
(三)姦淫被拐賣的婦女的;
(四)誘騙、強迫被拐賣的婦女賣淫或者將被拐賣的婦女賣給他人迫使其賣淫的;
(五)以出賣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或者麻醉方法綁架婦女、兒童的;
(六)以出賣為目的,偷盜嬰幼兒的;
(七)造成被拐賣的婦女、兒童或者其親屬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八)將婦女、兒童賣往境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