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微觀角度來看,就是原來分子被打破,原來的原子構成新的分子的過程,在這過程中,原子的數目不變,當然反應前後的質量不會變。
在化學反應中,參加反應前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於反應後生成各物質的質量總和,這個規律就叫做質量守恆定律。
它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在任何與周圍隔絕的體系中,不論發生何種變化或過程,其總質量始終保持不變。或者說,任何變化包括化學反應和核反應都不能消除物質,只是改變了物質的原有形態或結構,所以該定律又稱物質不滅定律。
從微觀角度來看,就是原來分子被打破,原來的原子構成新的分子的過程,在這過程中,原子的數目不變,當然反應前後的質量不會變。
在化學反應中,參加反應前各物質的質量總和等於反應後生成各物質的質量總和,這個規律就叫做質量守恆定律。
它是自然界普遍存在的基本定律之一。在任何與周圍隔絕的體系中,不論發生何種變化或過程,其總質量始終保持不變。或者說,任何變化包括化學反應和核反應都不能消除物質,只是改變了物質的原有形態或結構,所以該定律又稱物質不滅定律。
1、化學反應中反應物的總質量一定等於產物的總質量,這就是質量守恆定律。
2、化學變化的實質是原子的重新組合。所以在化學變化前後原子的種類不變,數目沒有增減,原子的質量也沒有發生改變。因此化學反應前後各物質的質量總和不變。
1756年俄國化學家羅蒙諾索夫把錫放在密閉的容器裡煅燒,錫發生變化,生成白色的氧化錫,但容器和容器裡的物質的總質量,在煅燒前後並沒有發生變化。經過反覆的實驗,都得到同樣的結果,於是他認為在化學變化中物質的質量是守恆的。
但這一發現當時沒有引起科學家的注意,直到1777年法國的拉瓦錫做了同樣的實驗,也得到同樣的結論,這一定律才獲得公認。但要確切證明或否定這一結論,都需要極精確的實驗結果,而拉瓦錫時代的工具和技術(小於0.2%的質量變化就覺察不出來)不能滿足嚴格的要求。因為這是一個最基本的問題,所以不斷有人改進實驗技術以求解決。
1908年德國化學家廊道爾特及1912年英國化學家曼萊做了精確度極高的實驗,所用的容器和反應物質量為1000g左右,反應前後質量之差小於0.0001g,質量的變化小於一千萬分之一。這個差別在實驗誤差範圍之內,因此科學家一致承認了這一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