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62條第3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穿拖鞋駕駛與開車打手機、吃東西、看電視都被認為是威脅安全駕駛的行為,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一旦發現將處100元罰款、扣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裡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駕駛員能否可以赤足駕車,但是由於赤腳開車時人的腳很容易出汗打滑,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因此,這位自作聰明的老司機還是逃離不了應有的處罰,執法隊員對其行為給予了批評教育並罰款了100元。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62條第3項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穿拖鞋駕駛與開車打手機、吃東西、看電視都被認為是威脅安全駕駛的行為,是一種違法的行為,一旦發現將處100元罰款、扣2分。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裡雖然沒有明確規定駕駛員能否可以赤足駕車,但是由於赤腳開車時人的腳很容易出汗打滑,容易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因此,這位自作聰明的老司機還是逃離不了應有的處罰,執法隊員對其行為給予了批評教育並罰款了100元。
一般赤腳開車不罰款,執法過程中多以教育批評為主。但也有的地區交通安全法會處罰。
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光腳不能開車”從法律條文上說,《中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有明確規定,“不允許穿拖鞋開車”。但是並沒有明確要求不能光腳、赤足開車,因此“法無禁止即自由”或者說“法無禁止即允許”的原則,所以“光腳開車”從理論上講,是不違法的。
赤腳開車無法精確控制踏板,容易發生危險;另外,如在左右移動和踩踏板時腳受傷,更會增加危險係數;而且,赤腳開車時,幾經反覆或用力過猛都會引發腳抽筋,如果在踩剎車時腳突然抽筋,後果不堪設想。夏天,腳底容易出汗,開車的話,容易打滑,遇到突發狀況,後果往往嚴重,且赤腳開車也容易傷害腳。
扣完12分繼續開車會處罰。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公安部令第123號)第五十八條的規定:第五十八條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週期內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扣留其機動車駕駛證。你的駕駛資格暫時停止,這時駕駛車輛的話,被交警部門查核屬實,相當於無證駕駛;將扣留其車輛,並按無證駕駛的相關法律條款進行處罰。扣滿12分要進行學習和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