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法院是進行調解,第一次訴訟是不判決離婚的,半年後才可以再次提起離婚訴訟,一般第二次訴訟是會判決離婚的。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如果一方不同意離婚,一般法院是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法院會開庭審理。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如果老公起訴離婚本人不想離的,在人民法院的民事訴訟程式中,當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證明夫妻雙方當事人的感情沒有破裂,這樣人民法院就不會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32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根據我國婚姻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可以知道,如果夫妻一方想要離婚但是另一方不想離婚的,不想離婚的一方可以透過尋找親朋好友或者居委會幫忙做調解協商,如果不是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的,可以協商的就不離婚。但是夫妻雙方都有婚姻自由權,有結婚和離婚的自由,因此欲要離婚的一方即便不能協商離婚,也可以透過訴訟離婚進行 ...
離婚被告不去法庭,法院可以缺席判決。《民事訴訟法》第144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241條規定,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應當按期開庭或者繼續開庭審理,對到庭的 ...
離婚案件原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視為撤訴,被告無正當理由拒不出庭的會缺席審判,是否判決離婚需要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 ...
離婚訴訟,是指婚姻關係當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與另一方解除婚姻關係的訴訟。離婚訴訟適用普通程式一般為六個月可以審理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 ...
起訴離婚一方不在家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可以對下落不明的人申請宣告失蹤或申請宣告死亡以達到解除婚姻關係的目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適用民事訴訟的相關規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訴至人民法院,只要求離婚,不申請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蹤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對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達訴訟文書。 ...
既然是訴訟離婚,就不必考慮對方是否同意。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只聘請律師透過法院離婚。訴訟離婚是強制性的進行夫妻雙方離婚,不要求夫妻雙方都同意離婚。只要想離婚的一方能向法院提交夫妻關係確實破裂、有婚外情、家庭暴力等情況,法院通常都可以判決離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 ...
一方不同意離婚,法院首先會調解。法院經過調解後發現,夫妻感情確已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時,法院就可以作出准予當事人離婚的判決。
如果沒有判決離婚,那麼沒有新的事實和理由,你只能在判決生效後6個月後再次起訴。第二次起訴一般都會判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