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找律師,離婚案件按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
根據《婚姻法》第25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起訴離婚找律師,離婚案件按規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財產,財產的總額不超過一萬元,不另收費用,超過一萬元,超過部分增收1%作為訴訟費;該訴訟費由誰承擔,在案件結束時,由人民法院確定。家庭財產案件徵收的費用,按雙方爭議財產的價值計算訴訟費。
根據《婚姻法》第25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時,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案件受理費只是訴訟費的一種,是起訴時交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訴訟費用交納辦法》,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決定。
收費標準如下:
1、保全財產數額不超過1000元或者不涉及財產數額的,每件交納30元;
2、超過1000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當事人申請保全措施交納的費用最多不超過5000元;
4、需要說明的是:申請人提起訴訟時,可以將申請費列入訴訟請求。
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13條第二款第一項規定,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29條、第31條、第33條規定,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