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收法院送達的各種訴訟文書,包括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舉證通知書等。
2、可以自己進行訴訟,也可以根據需要委託一到二名訴訟代理人。
3、提交答辯狀。
4、收集、提交證據。
5、按時參加開庭。
6、法院的裁定、判決出來後,如果你不服,要及時上訴。裁定的上訴期限是10天,判決的上訴期限的15天,從接到裁定書、判決書的次日起計算。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39條: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驗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如果是男方不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女方要起訴離婚要注意收集感情破裂的證據;
如家庭暴力的證據、包二奶的證據、感情不和分居的證據等等,透過證據說明兩人感情已無和好可能,法院在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後,才會判決。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起訴離婚受理法院的確定是原則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但在下述情況下,採用特殊的地域管轄: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法院傳票是一種訴訟文書,在現實中,有許多當事人收到法院傳票不知如何去做,不要急,下面就教大家如何去做。
當法院給你送達傳票,若無特殊原因,最好籤收,積極應訴,避免消極怠戰。
簽收傳票後,一定要第一時間親自到發出傳票的法院,瞭解案情。
從法院獲得你參與訴訟的相關材料,權利義務告知書、應訴通知書、 ...
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若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住所地至起訴時已經連續居住滿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 ...
調解的時間和方式,法律沒有規定,由案件承辦人自己根據案件審理情況來決定。庭前可以,庭後可以。在開庭過程中也可以。已經收到開庭傳票,這並不代表說法院不會調解了。
離婚訴訟中,法院調解是必經的程式,在判決離婚前,調解不成,會認定夫妻兩人感情破裂,准予離婚。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 ...
向法院起訴離婚後的撤訴是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後,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託代理人。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 ...
起訴離婚法院立案後一般7日內向被告送達傳票,現實生活中法院立案後多久能收到傳票一般由法院掌握,一般情況下在10天到一個月內。
法院立案後應該先傳喚被告,通知被告後才會通知原告,也就是說法院先是電話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採用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託送達、郵寄送達訴訟文書所不能送達的情況下,最後採用公告送 ...
第一階段:起訴階段。
1、原告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副本及相關的證據;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檔案、材料,進行審查;
3、經審查起訴符合法律規定、要求,作出受理決定並立案,反之則退回原告檔案及材料,並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階段:答辯階段。
1、人民法院將原告的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
原告起訴離婚後,法院應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向被告送達傳票。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
答辯狀應當記明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絡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