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離婚的條件包括:
1、當事人雙方領有結婚證。
2、起訴離婚的提起,必須是婚姻關係的一方當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訴當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訴。
比如當事人雙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對夫或妻提起離婚起訴。
3、提起起訴離婚的一方,必須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訴離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條對於起訴離婚條件的相關規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2)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5)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起訴的,應准予離婚。
另外,法律還有特別規定:當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夫妻雙方離婚,無過錯一方請求賠償的條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遺棄行為的。
2、因為上述行為而導致法院判決離婚。也就是說,離婚賠償應該以離婚為原因,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程度,而是在婚內損害,則不應該單獨提起夫妻之間的損害賠償。
3、受害方受到了損害。這種損害包括財產損害和精神損害兩種。
4、請求人無過錯。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自己起訴離婚前要做的準備工作主要體現在二個方面:
其一,訴訟證據的準備;
其二,家庭財產的保護。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離婚案件時,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
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 ...
起訴離婚時需要以下必備材料:
一、離婚起訴狀。
二、夫妻婚姻關係的證明。
三、原告的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影印件。
四、孩子的出生證或戶口本。
五、如果雙方對共同財產有爭議的,需要提供共同財產的清單。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
起訴離婚的,不可以要求誤工費。起訴離婚的,法院只處理是否離婚,及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不處理誤工費等訴訟要求。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 ...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為雙方共同的生產、生活需要負擔的債務,一般都是夫妻共同債務,對於婚內形成的夫妻共同債務離婚時應當由雙方共同承擔。若一方不想還債務的,可以收集證明對方所借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對方用於賭博、吸毒)。 ...
立案標準是判斷案件是否成立的初始標準。
符合立案條件的當天可以立案,如果需要審查則要在7天內決定是否立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 ...
被起訴離婚應訴要做好的準備有:
1、是否同意離婚,這是審理離婚案件的關鍵;
2、證明夫妻共同財產的數額,以及個人財產的數額種類等;
3、子女相關的身份資訊,如果想撫養孩子,可以收集自己有利撫養的證據。
【法律依據】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 ...
交通事故起訴之時要注意的是:
1、原告與被告是誰,以及相應的權利是什麼;
2、訴訟請示中賠償的專案要具體、確定,同時也要符合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