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100%的處罰是扣12分,處罰2000元並且會弔銷駕照。目前一般來說,高速或國道上超速10%以下是處以警告,不扣分和罰款的,不需要去接受處理的。超過10%~20%,那就要扣3分,罰款200元。超速20%~50%,要被扣6分,罰款200元。超速50%以上的,要一次性被扣12分,罰款500元,然後按照超速速度的增加,逐漸翻倍增加罰款額度,直至超速100%以上,罰款額度封頂2000元。
超速100%的處罰是扣12分,處罰2000元並且會弔銷駕照。目前一般來說,高速或國道上超速10%以下是處以警告,不扣分和罰款的,不需要去接受處理的。超過10%~20%,那就要扣3分,罰款200元。超速20%~50%,要被扣6分,罰款200元。超速50%以上的,要一次性被扣12分,罰款500元,然後按照超速速度的增加,逐漸翻倍增加罰款額度,直至超速100%以上,罰款額度封頂2000元。
超速100%以上扣12分,吊銷駕駛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分值》規定,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九)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十)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十一)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超速百分之100處罰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扣十二分,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在一般道路超速20%以上50%以下,扣6分,罰款20-200元,予以警告。機動車在一般道路超速20%以下,扣3分,罰款20-200元,予以警告。機動車在一般道路超速20%以上50%以下,扣6分,罰款20-200元,予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