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扣十二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扣六分。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的,扣十二分;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扣六分。
高速公路超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罰款200元記6分。具體的可分為:
1、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扣12分。
2、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扣6分。
關於超速罰款的分為:
1、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
2、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
3、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
4、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
罰款1000元,扣6分或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高速公路超速處罰新規定中針對小型車、大型車超速行為劃定4種處罰措施:1.警告;2.罰款200元,扣3分;3.罰款1000元,扣6分或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4.罰款2000元,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大、小型車輛的超速處罰規定:小型車超速20%以下的,處警告;超速20%低於50%的,罰款200元,扣3分;超速50%低於70%的,罰款1000元,扣6分或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超速70%的,罰款2000元,一律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大車在限速70公里路段,時速90公里以下不予罰款;在限速80公里路段、時速100公里以下不予罰款。大型車超速20公里以上、50%以下,罰款200元,扣3分;超速50%以上的,一律罰款2000元,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