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調解書到期未申請執行,則當事人喪失強制執行的權利。
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民事行為,自行為成立時起超過一年當事人才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因此,我國撤銷權的行使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計算。
如果調解書到期未申請執行,則當事人喪失強制執行的權利。
可變更或者可撤銷的民事行為,自行為成立時起超過一年當事人才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後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因此,我國撤銷權的行使期間為一年,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計算。
臨時存款賬戶有效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因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時,可以申請開立異地臨時存款賬戶,用於資金的收付。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不核准展期申請的,存款人應當及時辦理該臨時存款賬戶的撤銷手續。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欠條超過兩年的情況下,還是有效的。如果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依法可以隨時主張,從主張之日起計算三年訴訟時效。
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從還款期限截止之日起計算三年訴訟時效。
假如時效過了,對方認可該筆債務且同意履行的,視為對原債權債務的重新認可,仍可起訴要回。
【法律依據】
《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