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考教師資格證沒有限制。
一、教師資格證作用:教師資格證是教育行業從業教師的許可證。
二、教師資格證申報要求: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
跨省考教師資格證沒有限制。
一、教師資格證作用:教師資格證是教育行業從業教師的許可證。
二、教師資格證申報要求:
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佈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按省教育廳部署補修教育學、心理學課程,並由省教育廳統一組織考試合格;各級各類學校非師範專業畢業生申請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組織的說課;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按《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
無論是省考還是國考,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書都是國家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頒發的。
教師資格證最初是省內統一考試,2012年開始試點改革,不僅改為國家統一的考試形式,還對考試內容、考試科目、考試題型、考試時間等全面進行了改革。
省考與國考的不同點在於考試科目、內容、題型等不同,加上國考層次是國家層面,因此其成績的認定全國有效;省考是省內統考,各省的規定略有不同,因此其成績的認定僅限於本省之內。由此可見省考不能像國考一樣全國通用的地方僅限於成績的認定上。即在A省參加省考的考生不能到B省認定成績並繼續完成後續的考試,但國考成績因為全國有效,不受此限制。
教師資格證考試對年齡沒有限制,對學歷有一定的限制,考取不同等級的教師資格證需要滿足對應的學歷要求,持有不同等級教師資格證的人員可以任職的學校層次也是不同的。
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幼兒師範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取得小學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取得初級中學教師、初級職業學校文化、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專科學校或者其他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部分省市專科不能報考初中教師資格證)。
取得高階中學教師資格和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中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範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取得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和職業高中學生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大學專科及其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資格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研究生(本科教師)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專科教師)及以上學歷。
取得成人教育教師資格,應當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類別,分別具備高等、中等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